各二级学院、各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充分发挥优秀辅导员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山东“十佳百优”学校思政课教师和高校辅导员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5〕15号)精神,推选出政治信念坚定、育人成果显著、敢于担当作为的辅导员优秀代表,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校在岗专职辅导员。近5年内获得“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二)师德师风优良。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三)素质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影响力;获得校级以上与辅导员相关的荣誉奖励。
(五)敢于担当作为。在学生思想引领、心理健康教育、应急事件处置、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六)参与推选时须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评选由各学院(校区)统一组织推荐,不接受个人报名。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校区)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严格把控程序、遵循标准,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二)推荐人选需提交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经验总结、荣誉奖励等方面,并报送相关佐证。
(三)请将个人事迹材料(含佐证)、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后于4月8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20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蒋卓老师。
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