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星级文明宿舍”创评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学生公寓文明建设,深化“学生公寓内务比武”成果,公寓管理中心决定开展 “星级文明宿舍”创评活动。此活动旨在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经公寓管理中心研究决定,自2011年12月1日开始,在全院学生公寓开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28日)
1、组织发动:12月1日通知发到各院系。
2、活动实施:12月1日至12月25日(为宣传发动,整改达标)。
3、总结评比:12月25日至12月28日各院系部评选出 “星级文明宿舍”。报学院公寓管理中心。
二、 评选条件
依照“标准化宿舍”评分标准表进行评选。
三、 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生学生宿舍。
四、 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方法
1、在活动实施阶段,公寓管理中心组织对各院系部宿舍进行检查、督促。
2、各院系部根据通知要求,进行全面宣传发动,提高全体学生对创评“星级文明宿舍”活动的认识,提高宿舍管理水平,按“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标准,积极开展创评活动。
3、“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检查分常规检查和抽查两种方式进行,常规检查以各院系部学生会宿管部检查记录为准,抽查由公寓管理中心组织院学生会进行检查。
五、 奖励
1、凡被评为“星级文明宿舍”的进行通报表彰。
2、在此次活动中被评为“星级文明宿舍”的由院系部对宿舍成员奖励素质拓展分1分,公寓管理中心将颁发“星级文明宿舍”牌。
六、星级文明宿舍牌颁发时间及要求:
1、2011年12月28日.由学院公寓管理中心颁发“星级文明宿舍”牌。
2、各院系部定期评选“星级文明宿舍”对符合星级标准的颁发“星级文明宿舍”牌,对不符合标准的宿舍取消星级文明宿舍资格,并通报批评。
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 院学生会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