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美化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推进我院教室文化建设,丰富教室文化内涵,加强晚自习学习纪律,特制定教室卫生和晚自习纪律检查评比办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比方式:教室卫生和晚自习纪律检查评比常态化。
每周公布一次检查结果,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
二、活动对象:各院系教学楼、各班级教室
三、先进院系、班级产生办法:
采取学生处、各院系学管人员联合督导,学生总会、各院系学生分会联合抽查的方式,每周公布一次抽查成绩并予以公示。根据各院系总成绩,每学期评选一次先进院系、班级并予以通报表彰。
四、具体安排:
1、 10月19日之前:各院系推荐一名老师担任“教室卫生和晚自习纪律联合督导组”成员,报学生处(行政办公楼317房间,电话3617921)。同时,各院系学生会学习部、纪检部、卫生部各推荐两名成员担任“教室卫生和晚自习纪律联合检查组”成员,报学生总会。
2、10月22日:“教室卫生和晚自习纪律联合督导组”及“教室卫生和晚自习纪律联合检查组”成员分别对各院系教室卫生和晚自习纪律按年级进行检查。依据分数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五、评比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教室卫生
1、地面清洁无杂物及痰迹。发现痰迹一处扣1分、不清洁扣1—3分、有杂物扣1—2分。
2、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无乱写乱画。不整齐扣2分、不干净扣1—4分。
3、黑板及黑板框洁净标准10分。达不到者各扣5分。
4、保持墙壁洁净,无人为污迹,墙角无灰网。墙壁不干净一处扣1分、有人为污迹一处扣5分、墙角有灰网一处扣1分。
5、教室玻璃干净明亮,窗框、窗台洁净。违者一处扣1分。
6、垃圾及时清倒,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卫生工具摆放不齐扣1—2分,其他达不到标准的各扣1—2分。
7、讲台桌面干净,无杂物。达不到各扣5分。
8、灯具无灰尘,电视机、音箱及黑板擦拭干净。达不到一处扣2分。
9、暖气片、暖气罩洁净,不堆放杂物。达不到一处扣1—2分。
10、教室桌、椅、门无乱贴乱画现象。达不到一项扣2分。
(二)、晚自习纪律
1、全院一年级学生必须在教室上晚自习,凡一年级学生没有上晚自习的,扣除所在院系每班次10分。
2、在教学楼、图书馆等场所进行晚自习时,必须保持该场所的安静整洁,禁止在晚自习场所聊天、喧哗、吵闹、播放电影电视等,违者,扣除所在院系每班次5分。在晚自习场所抽烟、吃东西、接打电话等,扣除所在院系每人次1分。
3、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晚自习班级学生不得旷缺,或迟到早退。每旷缺一人次,扣除所在院系1分。凡请假学生,必须当时出示请假条,补假无效,伪造假条者,一经发现,扣除所在院系每人次10分。晚自习凡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上者(含5分钟),扣除所在院系每人次1分。
4、晚自习期间组织的班团活动、文体活动、组织生活,以及非学院统一组织的其它集体活动,需事先报请所在院系批准并报学生处备案,否则扣除所在院系每班次10分。
5、不配合联合检查组的检查工作,且有敷衍、干扰、辱骂及其他抗拒行为者,扣除所在院系每次10分。
6、晚自习检查结果,作为学生工作目标管理的日常考核内容,计入各院系年度考核结果中。
学生工作处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