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二级院部: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加速蔓延,国内多地发生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与济宁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现就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一、疫情期间出行以及入济返校要求

1.跨市、跨省出行

学生、教职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原则上不得离开济宁,确有需要,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三天向学生处、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并提交疫情期间外出审批单,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外出审批制度。出行至省外需经分管院长审批,出行至省内市外的需经疫情防控办公室审批。出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备好医用口罩、手消毒剂等物品,便于路途上使用。到达目的地后,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并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2.国内低风险地区

学生、教职工在返回济宁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进行报备(学生向学生处报备),主动配合社区、村居、学院落实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按照愿检尽检原则,提倡居住地就近采样,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并于返校提供核酸报告。自省外低风险地区返校的学生、教职工返校时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与外出审批单,返校次日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继续健康监测 14 天。未经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不得返回学校。 

3.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高风险地区暂暂停入校,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入校,如确需来济返校,需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 48 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向所在社区、村居、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济返济人员、14 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以及与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入济返济人员,抵达后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入济返济人员,需持 48 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抵达后进行 1 次核酸检测;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入济返济人员,抵达后进行 2 次核酸检测(间隔 24 小时)。未经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不得返回学校。

10 月 1 日以来有西安、兰州、嘉峪关、张掖、银川、吴忠、遵义、长沙、邢台、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北京及后续发生关联疫情地区旅居史的入济返济人员,抵达后进行 2 次核酸检测(间隔 24 小时)。同时,入济返济人员需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病症,立即向社区、村居报告,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排查诊治。按照“愿检尽检”原则,对与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级市入济返济人员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提倡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未经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不得返回学校。

二、疫情期间校外人员管理

校园继续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绿码。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由对接部门提前向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并向安全保卫处报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省外低风险地区外来人员来我院,需经分管院长审批。省内市外人员来我院,需经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审批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进入校园。未经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校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疫情防控其他工作要求

1.院属各部门、各二级院部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培训,须提前向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教务处、安全保卫处报备,并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超过50人以上的培训或会议活动需向太白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2.全体师生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院属各部门及各二级学院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信息排查及报送工作。加强假期突发疫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从严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疫情期间安全平稳。尽量减少外出,不参与聚集性活动。注意安全,继续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院属各部门及各二级学院继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并在平台上做好数据填报工作。

 

4.院属各部门、各二级院部根据学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制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