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根据山东省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山东高校辅导员领航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共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理职委〔2024〕5号)等文件要求,整合资源,搭建平台,进一步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辅导员领航工作室遴选工作,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2025530-2025630

二、申报对象

(一)工作室主持人

1.主持人须为学校在岗在编的专职辅导员。

2.主持人及成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工作勤恳扎实,育人实效突出,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3.主持人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4.主持人工作业绩突出,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效明显,获得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省级以

上荣誉称号、奖励。

5.主持人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善于将工作经验、工作规律概括提炼,近5年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厅级以上相关科研课题。

6.所申报工作室建设方向明确,建设成果能够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围绕建设方向已开展有特色、有推广价值的工作,

具备工作室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和队伍基础。

7.主持人师生满意度高,个人及所带学生无重大违纪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二)团队成员

1.团队成员为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学生工作部、团委工作人员,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学生科科长(团总支书记)以及带班的专兼职辅导员。

2.团队成员师生满意度高,个人及所带学生无重大违纪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需填写附件1《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导员领航工作室申报表》,并交于所属二级学院。

(二)二级学院推荐

二级学院对照辅导员领航工作室的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选。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3-6名。原则上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个校级辅导员领航工作室,符合申报条件人数超过15人的学院可推荐2个校级辅导员领航工作室。可跨学院组建团队。决定推荐后需在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盖章。

(三)资格审查

申请表由学校组织人事部、科研处、学生工作部对候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四)专家组评议

学生工作部牵头组成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评议,提出辅导员领航工作室拟建名单。

(五)学校党委审定

对专家组提出的拟建名单,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辅导员领航工作室立项建设名单。

(六)公示挂牌

在全校进行公示立项建设的辅导员领航工作室名单并挂牌运行。

四、管理考核

学校将对立项建设的工作室按照《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辅导员领航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政策与经费支持,并按要求进行中期考核和末期验收。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程序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工作室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严格遴选流程,保障遴选公平公正地顺利开展。具体内容见附件2《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辅导员领航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二)注重总结,打造特色

突出重点、凝练特色、培育品牌,认真总结已有经验,加强统筹设计,明确工作室建设目标、实施计划、主要举措和预期成果。

(三)报送时间

申报表电子版于6月15日前以二级学院、校区(人才培养基地)为单位将发送至学工部韩振明老师OA或微信,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行政楼201。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