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实现对我院学生工作的目标管理,引入校内学生工作竞争机制,调动院系部开展学生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推动院系学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学院整体学生工作水平。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2011年院系学生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主要内容
1、依据《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院系部学生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本次重点考核院系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学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公寓管理、创业技能及素质拓展、学生服务、师生反映等内容。
2、当年度所在院系存在下列情况的,考核等级不能评优,并相应减分:
(1)学生中有严重政治违纪事件(减1—5分);
(2)学生中有重大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减1—5分);
(3)学生中有重大治安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减1—5分);
(4)专职学生工作干部有严重违纪行为(减1—3分)。
3、当年度所在院系存在下列情况的,相应加分:
(1)学生工作创新(最高奖8分)。院系自行开展教育意义深刻、有影响力的特色工作,奖1—4分(学生人数少的系部奖低分值,学生人数多的院系奖高分值);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手段有创新,其经验在学院或校外学生工作研讨会上进行交流,奖2—5分(学生人数少的系部奖低分值,学生人数多的院系奖高分值)。
(2)学生参加学院或学院以上的竞赛、比赛个人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5、1、0.5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0.5、0.3分。
(3)院系组队参加学院或学院以上的竞赛、比赛团体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3、2分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5、1、0.5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0.5、0.3分。获精神文明奖减半奖分。
(4)院系部在学院组织的公寓评比、卫生评比等活动中成绩突出,第一、二、三名分别奖2、1、0.5分。
(5)院系部学生出现拾金不昧等,社会影响大,奖1—3分。
二、参加考核评比单位
我院有学生的院系部均为参加考核、评比单位。
三、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学生工作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负责人,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人事部(处)、团委、教务实训处、安全保卫处负责同志和各院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四、考核评比方法步骤
1、各院、系部在每年12月底根据考评要求进行自查,准备考评材料,并写出自评报告。
2、学生工作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召开由各院系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参加的汇报会,并就各单位汇报进行充分讨论和讲评。
3、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比小组,通过看材料、查记录、做调查、核标准等方式对各院系部学生工作进行打分评价,得分占70%;考评小组组织各院、系、部互相打分,得分占30%。两者之和为最终成绩。
4、院系学生工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等,优秀等次比例为30%。
5、寒假前召开学生工作考核评比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并公布学生工作先进院系部名单。
附件:院、系、部学生工作考核表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工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