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我院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加强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增进各院系同学之间的交流,决定举行2012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青春杯”学生篮球比赛,活动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院学生处 公共课教学部 院学生会
二、领导小组:
组长:时圣成 田素栋
成员:马成玉 张玉安 赵卫民 江丰海 李远超 刘全涌
三、比赛时间:2012年10 月30日—— 11月15日
四、比赛地点:学院篮球场
五、参赛队资格与组别:
1、由各院系(含新疆培训班)组织一支男子篮球队参赛,队员必须是本院系学生。
2、比赛分A、B两组,抽签决定,根据2011年比赛成绩设种子队。
A组:金融会计学院
B组:工商管理学院
3、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2人,队员12名(包括一名队长)全队不超过15人。
六、竞赛办法:
1、第一阶段(小组赛)采用单循环制,小组前两名出线。
2、第二阶段采取交叉比赛决定名次。
3、比赛执行中国篮球协会篮球竞赛规则。
4、本次比赛裁判工作由公共课教学部教师担任。
七、比赛计分方法:
第一阶段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最后按各队比赛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队积分相同,按两个队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果三个队或三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三个队或三个以上的队之间的胜负场次的得失分率,决定其名次。
八、奖励办法:
1、奖励获得比赛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状、奖品。
2、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一个,运动员(每队一名)。
九、注意事项:
1、各队必须严格遵守比赛的规定,服从竞赛安排和裁决,尊重裁判员、运动员和观众。
2、运动员必须统一比赛服装,比赛时双方球队不得穿相同颜色的服装,赛前双方协商好比赛时要穿的队服颜色。
3、各代表队必须准时到场,无故迟到10分钟,按弃权论处,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竞赛组提出,经同意后另行安排。
4、各代表队如有出现作弊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5、若出现无故弃权、作弊、中途退赛,比赛时不服从裁判以及在场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校纪处理。
6、各代表队要教育队员遵守体育道德,尊重对手,不得出现故意伤人现象,比赛前要做好准备活动,比赛中注意安全。
7、身体有特殊疾病同学不得报名参赛。
8、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十、报名:
各院系必须在2012年10月26日前将参赛队员名单报学生处(行政办公楼317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