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3号)精神,经学院同意,决定在全院推荐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高职(含五年一贯制)在校生及学生班集体(不含2015级新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按学生总数的1‰确定候选人。

2、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的0.5‰确定候选人。

3、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数的1%确定候选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内获得院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院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4、学年内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院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集体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院、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被评为院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四、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推优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标准推荐先、优,确保推荐的质量。

2、所推先、优要经二级学院讨论确定,无异议后,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4,一式2份,双面打印),于       2016年         3月         7日       (周一)下午1530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生处蔡杰。

3、对各二级学院所推荐候选人和所报材料,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经学院研究批准后,报送省教育厅。

五、填表说明:

1.姓名中间不留空格;2.政治面貌填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3.年级专业班级填写示例如下:2014级会计电算化1班。

附件:1.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学生处

                                              2016   年3 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