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处按照有关规定,已将我院2009—2014级学生门诊医疗保险费拨付到学校财政账户,退款标准从0.83—40元不等(低保每生每月为0.83元或0.85 元;2013年9月—2014年12月入保的学生每生每月2.5元)。
目前,我院正积极开展退费工作,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对返还的学生门诊医疗保险费核对无误后进行退费,由于部分班级学生已经毕业或未毕业但已经办理退学手续无法联系,在此,我院进行公告声明,请看到该公告的家长或者同学尽快联系相关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办理退费手续。
公告期为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28日,公告期30天。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