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作用,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按照《关于印发《2017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21号)要求,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2017年6月30日前,组织好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录入续贷学生新学年学费和住宿标准。(续贷需求的学生是指去年已贷款,今年继续贷款的学生。填写续贷声明的步骤: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填写身份证号、密码→填写续贷声明)。请老师们督促学生在5月30日前,务必把续贷声明填写完毕。
二、根据上级文件通知,请各学院于4月至6月底前安排毕业班辅导员,通知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所有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贷款在线服务网站(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更新个人信息,提出“贷款确认”申请。并针对贷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确保学生了解还款计划,知晓本年度12月20日以前需要通过支付宝还款账户归还首笔还款,并掌握支付宝还款方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