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关于调整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各校区(人才培养基地):
为加强学生管理,做好学校的公寓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公寓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做相应人事调整,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 任:张隆海
副主任:徐 锋、宋宪立、赵 伟
成 员:李凤春、李士军、郭 峻、曹文洪、刘清泉、
车业军、孙洪海、李 英、吴 红、宋克国、
姜海洋、王金新、宫玉娟、高 琰、张 坡、
韩 芳、陈春廷、江心乾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及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和指导。
(二)根据公寓管理目标,监督检查公寓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三)协商解决学生、学校和物业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四)维护学生、学校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对学生进行自觉遵守公寓规章制度教育,加强公寓精神文明建设。
(六)召开会议总结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情况,并组织开展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研究活动,促进学生公寓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
(七)协调推动各部门对学生公寓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