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事项告知书

一、应征报名

按照学院武装部有关当季应征报名的通知,应征大学生应在每年的5、6月份(秋季兵)或11、12月份(春季兵)在全国征兵网完成网上预征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校内上课的应征大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武装部进行现场备案同时确认个人应征报名信息;在校外实习的应征大学生(应届毕业生)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武装部进行现场备案同时确认个人应征报名信息,由于个人原因确实不能返校进行现场备案及确认个人应征报名信息的,必须向学院武装部工作人员进行电话备案和确认个人应征报名信息。

注意:应征大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学院武装部进行登记备案及确认个人应征报名信息而造成当季应征报名出现问题的,由应征大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体检

应征大学生在应征地的体检一般分初检、复检、三检,共三次体检。初检一般在学生放假前进行,复检一般在初检后二周左右进行,三检一般在应征大学生役前集训阶段进行(具体体检次数和时间以任城区人武部通知为准)。

1、在全国征兵网报名成功并在学院武装部进行登记备案的应征大学生,按照学院武装部下达的体检通知,按时间、按地点、按要求到达体检站进行体检。

2、应征大学生接到初检通知后,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的,必须提前向学院武装部请假备案,由任城区人武部对其重新安排初检时间,对于仍不能按时参加调整后的初检和无故不参加初检的应征大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应征体检,由应征大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未通过初检且需要参加复检的应征大学生,必须按照学院武装部下达的复检通知到体检站进行复检。复检不允许请假。对于无故不参加复检的应征大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应征体检,由应征大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征大学生根据学院武装部下达的政审通知,按要求回户籍所在地村(居)委、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具政考协查材料,并返校填写《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

自愿放弃政审的应征大学生,必须由本人向学院武装部提交书面申请。

四、役前集训

所有参加政审的应征大学生(自愿放弃政审和政审不合格的人员除外)都应参加役前集训,集训期间主动放弃的视为自愿放弃入伍,必须由本人向学院武装部或区人武部提交书面申请;无故不参加役前集训且不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入伍,由应征大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预定兵

根据体检结果、政审结论以及应征青年个人综合素质情况,由任城区人武部进行兵员预定。

六、集结与入营

被确定为预定兵员的应征大学生严格按照任城区人武部的集结要求进行集结,集结完毕后由任城区人武部统一组织应征大学生起运入营。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    

学院武装部咨询电话: 0537-3617925  

13605370389 13188800750史老师  

                     

我已仔细阅读并知悉《学院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事项告知书》全部内容,我承诺将严格遵守学院征兵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要求,积极报名参军,如有违反,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应征大学生(签名,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