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我院毕业生应征入伍,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与条件:
1、 对象:高职应届男性毕业生(2008级),未婚,年龄不超过23周岁(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日)。
2、 条件:须为以下所学专业:
(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高职高专专业代码:580402)
(2)计算机控制技术(高职高专专业代码:580205)
(3)应用化工技术(高职高专专业代码:530201)
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工作安排:
5月17日前,搞好宣传发动,组织招收报名;5月20日组织体检;6月15日前,完成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7月1日前完成定兵,签订协议,办理入伍手续;7月15日前,完成学历证明、学籍档案整理工作。7月20日前与接兵部队完成档案材料交接;7月25日至30日组织身体复检;8月2日至10日组织直招士官自行到部队报到。
三、报名安排及方法:
1、报名时间:5月8日——5月17日止。
2、报名方法:应届毕业生持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到学院武装部(教学楼6525)报名,并填写《直接招收士官报名登记表》。
3、相关政策咨询到学院武装部(教学楼6525)与朱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963712357。
毕业生征兵入伍既是响应国家征兵号召,参与国防建设的重要渠道,又是解决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大措施。请各院、系部做好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应征。
武 装 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