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有关处室:
根据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毕业生预征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意义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源头改善军队兵源结构,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才就业的有效途径。
二、工作流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各院、系部要尽快通过多种形式将本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生(男生)。
(二)网上报名阶段(2011年5月20日至6月15日)
有预征意向的毕业生可登陆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
http://zbbm.chsi.com.cn和
http://zbbm.chsi.cn),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6月16日前各院、系部将预征学生名单及填写好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报我院武装部(教学楼6525)。联系人:朱明国 联系电话:13963712357
(三)初检初审阶段(2011年6月23日前)
各处室、院、系部和学生资助中心及财务处收费科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审核和确认。武装部和各院、系部要配合地方兵役机关组织做好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把签字盖章后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发还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并将以上材料复印由武装部和学生资助中心存档备查。
(四)复审应征阶段(2011年10月31日前)
各院、系部提醒预征对象回原籍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五)审批定兵阶段(2012年1月15日前)
学生资助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各地县级兵役机关送达我院的毕业生《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六)补偿代偿阶段(2012年2月后)
学生资助中心对我院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并汇总市县资助中心寄送来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将《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报送山东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中心在收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策规定,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三、预征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民主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等等。
2、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3、年龄条件
高职(专科、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男性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院、系部要充分发挥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的积极作用,广泛地进行宣传和发动。宣传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要求每个院、系部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或退伍学生士兵典型专场报告会,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位毕业生发一条征兵信息短信,努力把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时间安排、政策规定等传达到每个男性应届毕业生(包括校外实习的学生),使他们明确应征入伍服兵役既是每个适龄青年的义务,也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之路。
(二)认真组织,按程序落实。按照要求,保持规模、提高质量、此次预征工作将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报名,兵役机关不再向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预征登记表等材料,要充分依托《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辅助做好预征工作,及时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各院、系部与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程序,认真审核确认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细致开展并完成预征的各项工作。
未尽事宜,可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站首页,以及学院网站学生处首页国防教育栏,详细了解报名须知、预征公告及相关政策规定,也可到学院武装部(教学楼6525室)进行咨询。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武装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