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学院自行车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自行车使用运转正常化,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院自行车实行统一编号、集中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使用自行车都必须严格遵守此项规定。

二、使用者借、还自行车时必须严格执行登记手续。

三、使用者需将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地点或区域,不得乱停乱放,影响学院交通秩序。

四、使用者需对车辆的性能充分了解,使用前对车辆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使用。

五、使用者在骑行途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载人、严禁在公路上嬉戏打闹、单手骑行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六、使用者要爱护车辆,并尽量将自行车停放在安全的地方,如有损坏、遗失,车辆使用人应照价赔偿。

七、自行车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检修及日常的管理。

二〇一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