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要求,自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为做好2015年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今年是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这项资助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补充完善现有的高校入伍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高校要认真组织申请、填报、审核、资金发放及材料汇总上报等工作,担负起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责任。
二、2015年首批资助对象
从2015年7月1日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施行国家资助。首批资助对象有三类:第一类是2015年8月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第二类是2012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2014年12月入伍实习、2015年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高校毕业生,第三类是2013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5年12月入伍实习已拿到正式入伍通知书的高校学生。
三、材料报送内容及方式
各市、各高校报送2015年度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材料包括:
(一)2015年度高校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情况文字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2015年度高校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审核备案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1);
(三)《2015年度高校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明细表》(电子版 ,附件2)。
电子版材料通过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审核备案数据报送系统报送,纸质版材料邮寄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收材料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鉴于今年情况特殊,对于因时间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资助申请手续的学生,应纳入2016年度资助范围。自2016年起,对直招士官高校学生国家资助材料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国家资助材料一同报送,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于倩,电话:0531-81916684,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250011。
附件:1.2015年度高校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审核备案汇总表
2.2015年度高校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明细表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
年1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