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精准扶贫作用,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现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印发的《2016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大贷款本息回收工作力度。 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提高对贷款本息回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做好贷款学生的本息催收工作。我中心将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以下简称“省开行”)定期对各市、县(市、区)回收数据进行通报。
二、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预申请工作。 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认真落实“应助尽助”原则,积极开展普通高中即将毕业学生的助学贷款资格预申请工作,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学生奔波,提高贷款办理效率。从今年起,要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高中生全部纳入助学贷款资格预申请范围,确保助学贷款全覆盖。
三、组织贷款学生做好续贷工作。 各高校要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5版)要求,按时完成好本年度贷款受理准备和贷款毕业生确认工作。5月底前,组织好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录入续贷学生新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标准。6月底前,组织借款学生现场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同时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确保按时还贷。
四、继续扩大助学贷款还款专用POS机使用范围。 自今年起,银联免除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年度服务费和通信费,进一步降低了POS机使用成本。高校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积极安装使用专用POS机,方便学生还款,提高还款效率。
五、尽快制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实施细则。 各市、县(市、区)要积极开展还款救助工作,抓紧实施对死亡、失踪和丧失劳动能力等借款学生的贷款代偿工作,切实减轻特困学生经济负担。
六、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工作。 各市要督促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4月底前完成《政策宣传栏》和宣传横幅的张贴悬挂工作,并登录信息系统在“机构管理-乡镇街道管理”模块完成乡镇和街道的信息录入及更新工作。在5月底前,要深入所辖高中学校,举办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专题讲座,解读助学贷款政策。同时,要积极引导贷款学生和家长通过“国家开发银行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热线电话,自助咨询贷款政策及相关问题。
七、做好助学贷款代理费结算工作。 省开行已完成2015年度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代理费统计工作(附件2,电子版通过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发布),请各市组织所属县(市、区)确认应收代理费金额无误后,根据相应金额提供接收代理费资金账户信息(附件3)和相应票据(带有财政监制印章的正规收据或发票),并于3月31日前以市为单位将电子版统计表发至sdsyddk@163.com,将纸质版统计表(加盖公章)及票据送至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待确认无误后,由省开行统一支付。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于泽华,0531-81916664,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 邮编:250011
孙晋旭,0531-81928307,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国开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34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山东省公司技术支持:0531-81758760
附件:1. 关于印发《2016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
2. 山东省2015年度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代理费统计表
3. 2015 年度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代理费收款账户信息统计表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
年3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