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上课或集体活动不迟到、不早退,课堂秩序好;公共场合听从指挥,文明礼貌;同学之间互相团结,互相支持,班级无打架斗殴现象,无重大事故,无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
3.学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上课、晚自习期间表现良好;
4.全班同学劳动观念强,卫生工作好。按时打扫教室、寝室和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
5.班级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二级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呈现出积极向上的氛围;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成绩优异。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5名(学生人数不足35人的班级为前10名),本学年考试考查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无不及格现象;有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宽;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应达到及格及以上标准。
(三)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有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二级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四)优秀毕业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2.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3.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成绩无挂科现象,补考成绩无效);
6.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8.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二级学院具体实施。
(二)评选比例
1.“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15﹪的比例确定候选班集体;
2.“优秀学生”按学生人数的1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3.“优秀学生干部”(包括班委会、团支部、学生会、学生自律委员会、伙食管理委员会、院团委和二级学院团总支等学生干部)按学生干部人数的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先进班级可增加1名;
4.“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的1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三)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
(四)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初评。各二级学院按照本评选条件的规定,在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二级学院的初评候选人。
2.学校审批。学生工作部将对各二级学院初评候选人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报学校审批。
三、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由学校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状或证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填写奖励登记表,并存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