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学工部部长:
1.负责主持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负责培训本部门新员工及转岗人员。
3.负责学生工作有关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4.负责组织开展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教育,开展工作考核。
5.负责组组织做好新生宿舍安排、军训、体检及入学教育等工作。
6.负责组织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评优、勤工助学、校方责任险、学生意外保险管理工作。
7.负责违纪学生协调处理工作。
8.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
9.负责学生征兵工作的组织协调。
10.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相关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书记:
1.团委书记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并对团委的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校党委、团省委、团市委的工作部署,主持规划团委每学期工作、阶段性工作的思路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和安排,检查督促团委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团总支工作,提出具体工作安排建议,明确委员分工。
3.主持召开各学院团总支书记会议、校团委工作会议和书记办公会议。及时传达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及时落实。代表团委报告工作情况,商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和考评奖惩等。
4.关心各级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经常同他们交流思想,及时检查、考核其工作表现,并就专职团干部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向学校党政部门和领导汇报反映。
5.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和基层组织情况,并注重总结推广经验。
6.重视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团组织,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7.维护团委的集体领导制度,形成民主、团结、协作的风气,全面负责团委工作人员的考评工作。
8.完成学校以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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