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学金、

国家励志学金、省政府学金、省政府励志

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8-2019学年国家学金、国家励志学金、省政府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及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定工作启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评定工作,就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和年级评审工作小组。各二级学院领导组织安排本学院的助学金评审工作,各学院助学金评审工作小单应助学金评审工作始前向学生公布,并加盖各学院公章后学生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认真组织全体在校生学习《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各项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版有关内容,必须传达到每一个学生,并且在班级张贴。

三、大一学生只参评国家助学金;大二、大三学生参评国家学金、国家励志学金、省政府金、省政府励志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中的一项,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国家各种奖助学金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制定了《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各项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9〕22号)文件要求,具体工作如下:

1、国家奖学金

各学院于10月17日前将国家奖学金评审公示表、初、申请审批表((纸质子版)加盖本学院公章交到学生助管理中心,并按要求上传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

2 国家励志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学金请于11月14日前将各种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学生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金请11月18日前将各种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学生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励志奖学金上传山东省奖助学金评审系统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国家资助学金上传山东省奖助学金评审系统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3、所有获得国家各项奖学金的学生成绩,必须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附:2019年各项奖学金获得者学习成绩和综合排名确认表)

四、学生助管理中心收到各学院表后,编制国家助学金汇总学院领导批准并公示,将公示名表、学院助学金评选报告上传山学金评审  

五、各学院建立学生助档案。档案包括助学金评审纸质子版、家庭经济学生档案等材料,并安排负责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六、学院本学期评选助学金,待上主管部批准后由学生管理中心编制助学金放明细表,由学院财务处实施发放。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