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组成的通知
为加强学生管理,做好学院的公寓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公寓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现将人员组成情况通知如下:
主 任: 田素栋、孙玉乐
副主任: 马成玉、王慎超、范昭宏、
成 员:赵卫民、赵中法、丛亮滋、杜印松、马保安、张中庆、马连群、吴红、李士军、车业军、杨永利、安海滨、仝素梅、王素梅
附: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职责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职责
1、 负责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及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和指导。
2、 根据公寓管理目标,监督检查公寓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3、 协商解决学生、校方和物业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4、 维护学生、学校和物业部门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5、 负责对学生进行自觉遵守公寓规章制度教育,加强公寓精神文明建设。
6、 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情况,并组织开展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研究活动,促进学生公寓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
7、 协调推动各部门对学生公寓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