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传统文化,展示地域特色,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的素质教育,加深师生对文化遗产的了解和传承,为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经研究,学院拟定于12月上旬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讲解大赛,特制订比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比赛目的

培养一支讲解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辅导员讲解队伍;进一步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提升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形象,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服务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比赛时间

初赛:12月12日-12月15日下午3:40;

复赛:12月16日、12月19日下午3:40;

决赛:12月21日(周三)下午2:00。

三、比赛地点

初赛、复赛地点:图书馆二楼孔子学堂;

决赛地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展厅。

四、参赛人员

2016级所有辅导员。

五、比赛内容及形式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阶段进行。

1、报名:根据比赛内容和要求,请各学院于12月7日(周三)下午3:00前将参赛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朱明国OA。

2、初赛:2016级辅导员按抽签顺序依次讲解,讲解内容由现场抽题决定,要求脱稿讲解,时间5分钟,讲解完成后由评委老师进行现场评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共选出20名选手进入复赛。

3、复赛:进入复赛的20名选手按抽签顺序依次讲解,讲解内容由现场抽题决定,要求脱稿讲解,时间6分钟,评委现场评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共选出10名选手进入决赛。

4、决赛:参赛选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进行实地讲解,讲解内容由现场抽题决定,要求脱稿讲解,时间8分钟,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

六、评分标准

比赛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具体要求如下:

1、仪表仪态:着装整洁、仪态端庄,形体自然,气质优雅(20分)。

2、基本素质: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语音规范;音质圆润,饱满。口齿伶俐,言简意赅;表情丰富,手势简练;用词准确,语言流畅;具有现场调控能力,能吸引听众注意力(30分)。

3、讲解内容:内容准确,语句通顺,逻辑严密,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充分展示所讲内容的特点,体现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25分)。

4、讲解技巧:有声语言和形体语言运用得当,能很好地传递信息、表情达意;音量、语速适度(25分)。

评委根据选手上述4个方面的表现综合进行评分。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个人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组委会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其中,个人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单位设置优秀组织奖。

1.个人奖项: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

2.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若干,由组委会根据各学院在初赛、复赛和决赛的参与组织情况和选手成绩综合确定。

八、组织领导

为做好大赛相关工作,成立大赛组委会,具体负责比赛的组织和运行。比赛过程同时受学院纪委监督。

组长:时圣成

副组长:徐晖王刚

成员:马连群曹文洪王超武屈焕新朱明国蔡杰郑海霞林军郭强王金新王颖傅凯周聪屈道宽仝素梅张鹏飞靳庆华宫玉娟宋玮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九、分工职责

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做好比赛的配合协调和具体实施。

1、宣传部:组织评委、主持人参与活动;负责大赛期间的照相、拍摄及整个大赛活动的网站、媒体宣传工作;做好大赛场地的提供,设备的配置、调试工作。

2、学生处:负责制定大赛工作方案,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及参加大赛人员通知和考勤;负责大赛期间相关材料的发放。

3、各二级学院:做好本学院辅导员参加比赛的报名和通知工作,配合做好本次比赛的组织工作。

十、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根据方案要求,鼓励和支持本院辅导员积极参赛,通过参加比赛使广大辅导员进一步强化专业知识,增加对传统文化和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掌握。

2、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要以本次比赛为契机,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进一步丰富非物质遗产知识,引导和带动学生了解和掌握传统文化。

3、各参赛者端正态度、积极准备,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比赛,充分展示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良好风貌。

4、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