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2011级新同学进一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知法、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自觉性,强化依法保护自己的意识,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2011年9月8日下午,学院组织了专场新生法制教育报告会,邀请了济宁市中级法院信访处王爱新处长做报告。

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许可亲自参加报告会,济宁市中级法院教育处李进步处长、我院学生处马成玉处长、赵卫民副处长到会。会议由学生处马成玉处长主持。
王爱新同志是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信访处处长,北京大学刑法专业研究生。该同志先后荣获济宁市十佳卫士、济宁市十大杰出青年、济宁市十佳中层干部、感动济宁十佳人物、全国法院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王爱新同志从事青少年犯罪的审判、研究和教育15年来,经常到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现担任济宁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法制宣传组第一组组长、济宁市中级法院关工委副主任,在济宁一中、济宁学院附中等十几个学校进行法制宣传。目前分别兼任十余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济宁市红十字会法制副会长等职务。

在报告中,王爱新处长结合学校学生特点,根据丰富的工作经验,用一个个生动具体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给全体新生做了生动的报告,精彩报告不断赢得阵阵掌声。大家普遍反映受教育深刻,对新生学习和生活是一场及时雨。

学生处马成玉处长向新同学提出了四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希望新同学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做全面发展的人。二是希望广大同学自觉树立法律意识,遵法、守法。三是学会用法。以法为伞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在未来生活中健康全面成长。四是要求青年学生做文明学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的时光,投身到我院开展的“做文明学生,创先进班级”活动中。每位同学要做到自爱、自重、自强、自立,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