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二十届二 中、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胸怀理想、志存高远的有为青年,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2024-2025 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班集体:各二级学院高职段二、三年级及五年一贯制中职段班级;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全校高职段二、三级年级在籍学生及五年一贯制中职段在籍学生;
二、评选比例
根据《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要求,各类别比例如下:
(一)“先进班集体 ”按本学院(校区)班级总数的 15%的比例确定候选班集体;
(二)“优秀学生 ”按本学院(校区)学生人数的 1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三) “优秀学生干部 ”(每班最多按 12 名学生干部计算)按本学院(校区)学生干部人数的20%的比例 确定候选人,先进班级可增加 1 名;
三、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根据《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附件 5) 由各二级学院(校区)组织严格评选。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校区应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要对照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质量。严格审查评选人员资格,对不符合评选条件且上报的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二级学院要对拟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公示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孙晋老师 OA 或微信。
(三)各二级学院审查、确认无误后填写附件 1-4 以及个人成绩单电子版于11月 24 日前发送至学工部孙晋老师 OA或微信,纸质版(附件 1-4、个人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学工部 201 备案留档。
(四)学生工作部对各二级学院(校区)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校区)予以通报,并取消该学生评优资格。
五、奖励
对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颁发电子奖状,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韩振明 18105370996(6996)
孙 晋 13488881855
附件:
1.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 ”登记表
2.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优秀学生 ”登记表
3.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登记表
4.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校级评优汇总表
5.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