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各二级学院、分院:
根据上级要求,为做好2023学年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录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收取今年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按年级汇总整理打包,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统计表》,收齐后以学院为单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校外实习学生无法来校交纸质版受理证明的,需提供照片或PDF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见,二级学院打印后同样统计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统计表》中。
太白湖校区、嘉祥校区收齐后统一汇总到太白湖校区,最晚于9月16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鱼台校区最晚于9月20日前统计汇总完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受理证明回执录入牵扯到贷款成功与否,因逾期未交受理证明而导致贷款失败的,后果自负!请大家一定通知到每位贷款学生!谢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1日